我校与阳光学院签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

来源:开元kaiyuan(中国)(新版)发布时间:2018-04-23作者:研究生院 刘丹玲/文 宣传部 郑其荣/图 编辑:郑炜创建部门:开元kaiyuan(中国)(新版)

4月23日上午,阳光学院校长乔海曙、党委书记陈少平带队莅校交流,协商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事宜。校长兰思仁、副校长黄炎和会见了客人一行。

会见现场

签约仪式  

会上,双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事宜,从学位点培育、导师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交流,并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。

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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