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此次认领经费为2019年以前(含2019年)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二、三,负责人认领经费时可根据系统登录页下方的相关下载“校外任务书经费认领操作流程”(附件1)进行操作。
4.来款信息必须根据附件2中各类项目清单的经费来源选择摘要(比如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来款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拨款”,凭证日期:20220430,凭证号:00301)。
5.以上经费指标已下达至负责人账务帐户,还未推送预算,目前尚不能使用。由于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进度是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的重要指标,请负责人尽快登录校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校外任务书,并于6月15日前提交审核,以便能够按照计划顺利开展项目研究工作。
校科技处、社会科学处
2022年5月11日